

文 | 柯锦雄(刑辩律师)
初中女生扶摔倒老太太被索赔22万一事纷纷扰扰之后,终于以原告撤诉的方式尘埃落定。
这种快刀斩乱麻式的处理方法可谓是舆情应对的经典手法,彻底清除舆论兴奋源降低舆论关注热度。事情最终的结果符合大部分普通人的意愿,然而这只是舆论的胜利而非法律的胜利。
这种方式终究未能回答舆论关切的问题,到底是好人被讹还是交通肇事后的救助义务?女初中生的交通违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到底有无因果关系?
舆论关切的热情源于“彭宇案”后道德危机,在幼与老,这两类弱势群体出现在一个场景中,更多人将自己代入了女初中生的视角,一来因为信息场中只有女生家长一方的声音,二来也是大家非常担忧如果是自己,将如何自证清白。
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,我第一时间从法律角度澄清了三个问题初中女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元?没那么可怕,原以为会让大家更冷静地看待舆论的纷扰,但是从用户留言的结果来看,往往情绪先于立场,立场大于逻辑。
有一件事或许无法否认,绝大部分用户秉持着朴素的正义价值观,他们用自己单纯的道德感来判定是非曲直,两个初中生女生没有错,不应该承担责任,老太太索赔22万元就是讹人。
从用户的留言当中,我发现一个问题,大众情感与专业观点之间还存在巨大的鸿沟,这个鸿沟并非价值的鸿沟,而是法律认知的鸿沟。
大众舆论场越来越推崇立场鲜明的结论,而不喜欢模棱两可的观点。以前在媒体从事评论工作的时候,面向的恰是大众舆论,评论观点绝大部分时候都是鲜明的。这是工作要求,要基于现有的信息提出舆论关切。
转型律师之后,就一直提醒自己,大胆假设,小心求证,谨慎结论。为什么呢?任何一个法律人都明白一个道理,法庭还原的是法律事实,而非客观事实,由于我们不是上帝,无法掌握全部信息,无法百分百还原已经发生的事情。所以,当信息仅仅限于新闻报道的内容时,是无法给出准确的结论的。
马后炮地说,我一开始也并不认为初中女生需要承担一般侵权责任。注意,这里说的是侵权责任,而非交通事故责任。但是行业经验告诉我,要不要承担责任并不是一段视频能够说清楚的,取决于证据与庭审,所以我并没有直接下结论,而是试图澄清舆论当中对于该新闻涉及的误解,从专业角度澄清。
显然没有醍醐灌顶的效果,反而得到了“鸡拔毛”律师的评价。
我不是谁的代理律师,只能中立地看待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。法律是平等地保护我们每一个人,当然有时候会对弱势群体有偏重。有些用户用个体经验来证明老太太是在碰瓷,但当我们代入老太太的立场,会不会理解老太太的行为?举一个生活当中很常见的例子,有些人用开车用远光灯的习惯很不好,当迎面而来的车突然闪了一下远光灯,导致自己突然眼前一黑从而发生事故。如果你是开远光的,你或许会说,也就0.1秒,发生事故就是技术不好。而如果你是发生事故的,那肯定希望连0.1秒的远光都不要有。
如果观点随着立场的变化而变化,那肯定不是客观中立的。
这恰是朴素正义最大的问题,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。同一件事情,换了人、换了身份可能大家的观点又会不一样。
大众的朴素正义还有一个问题是分不清责任的范围。大家经常说“要负法律责任”,但是不知道法律责任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,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是法律责任,而且不同的责任,承担内容和方式都不一样。有些责任是执法机关主动作为,如大部分刑事责任,只能是公诉机关起诉才可能有。而民事责任则需要当事人自己起诉,且不同的主体,民事责任也不同,比如说有侵权责任、违约责任、主债务责任、保证责任、连带责任、按份责任、补充责任等等。
所以说,权利需要自己维护,责任是要自己追究,该什么责任就用什么程序,不能混为一谈。不要一个事情警察不处理,就说一点责任都没有。不是没有责任,而是可能没有行政和刑事责任。
就像新闻当中涉及的交通事故认定书,如果觉得有问题,那就及时依法复核。那些说复核没有用,起诉没有用的,先看看自己的证据再说,光一张嘴,大部分时候确实没啥用。
所以这里引出了大众朴素正义的第三个问题,委屈多办法少,内心有正义的观念,公平的意识,但欠缺法律知识。记住一句话,打官司就是打证据。没有证据,再委屈可能都得不到正义。
我之前也一直不理解朴素正义与实质正义到底是什么关系,两者内容有什么不一样。现在我或许理解了,实质正义就是法律之海上的巍峨高山,不同的人,在不同的地方,不同的时间,看到的这座山的模样就是朴素正义,所谓“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”。
想得到公平正义,就需要驾驶证据之船,穿过这片法律之海,法官就是那守山的人,能不能让你登上这座正义的山,就需要经过他们的审判。有些人因为证据不够,有些人因为开船的技术不行,最终只能望山兴叹。
所以这里就需要律师,那个能更好地驾驶这艘证据之船的人。律师不能保证能登上那座山全国炒股配资门户,但至少能预测这法律之海上错综复杂的天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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